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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开始拆除“空心房”,你家的老房子,还能保住吗?

    信息发布者:瓶子_123456
    2019-04-17 15:31:02    来源:三农大喇叭   转载

    近来,从我们附近的乡镇不断传出开始拆除“空心房”的消息,有很多常年在外的人听到风声回到了村子里,他们想尽力保住自己的老屋和住宅。可是,对于不少人来说,这一次或许真的很难了。


    什么是“空心房”?一般是指那些长期无人居住、无人管理,具有安全隐患的破旧房子。“空心房”在农村比较常见,比如废弃的猪牛栏、坑式茅厕,还有那些户主人迁出已久、残破不堪的危旧房子。这些房子存在着安全隐患,还影响着村子的环境美观,大多数农民也希望对“空心房”进行整治。

    但是,很多“空心房”都是老宅子,相信每个人,不管是城里人或者是农村人,对自己的老屋都有深厚的感情,有些房子可能是从祖辈传下来的,虽然房子破旧,但那里深藏着自己美好的记忆。没有了房子,没有了宅子,也就没有了旧情的寄托。因此,对于拆除“空心房”,很多人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。


    那么,拆除“空心房”是怎么进行的呢?据媒体报道,福建省长汀县将农村“空心房”整治与新农村建设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。镇、村两级干部及国土所工作人员入户,对“空心房”摸底丈量、复核并做好沟通联系工作,详细摸清“空心房”户主、权属等信息,做到村不漏组,组不漏户,逐栋建册归档,建立“空心房”台账,分类处置、科学规划并制定拆除措施。

    可能有农民要问了,我家的房子,你说拆就拆,有什么法律依据吗?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: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;国家也要求对“空心村”和闲置宅基地、空置住宅、“一户多宅”调查清理;另外,一些省市也出台有政策,如严格执行“一户一宅”制度,建新必须拆旧,鼓励在原址按规划要求拆旧房建新房。


    或许有农民朋友又要问了,啥算“一户一宅”?这也有明确规定,如“一户”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男性成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立为一户;纯女户家庭中女性成员已结婚属于入赘的可立为一户;父母原则上与一子合并一户,确需分户的,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。“一宅”是指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。

    那么,哪些“空心房”要拆除呢?根据一些地方的规定,长期闲置、废弃、具有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旧“空心房”要整治到位;在新农村建设或土坯房改造中建了新房,签订了拆除旧房协议,或作出了建新拆旧书面承诺,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政策的,要拆除到位;一些残垣断壁、破烂不堪的危旧土坯房要拆除,杜绝安全隐患。


    拆除“空心房”的补偿标准,全国各地各不相同。据网络消息,在重庆地区一亩宅基地补偿款为10-20万不等;而辽宁地区,中等大小的就能获得补偿款5万元。

    其实,对于很多已经在城市安家的人来说,家里的老房子肯定是不会再住了,长年累月不住人,房子损毁得更快,因为这些“空心房”大多为土木建筑,寿命都不会太久,早晚都会自然坍塌,只要补偿合理,政策到位,大多数人还是同意拆除的。

    美丽乡村建设,需要大家共同努力、共同付出才能实现,因此,对于留在城市的人来说,如果自己的房屋确实属于“空心房”,就做出些取舍吧。相信,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家乡变得更美丽,不是吗?


    你们当地开始拆除“空心房”了吗?是怎么补偿的?你对此怎么看?欢迎留言与大家交流互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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